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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印發《濰坊市按行業環保先進標準審批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的具體操作程序》的通知
濰環發〔2015〕90號
各縣市區環保局,市屬各開發區環保分局,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濰坊市按行業環保先進標準管理重大項目暫行辦法》,規范按行業環保先進標準審批建設項目,提高行政辦事效率,確保按行業環保先進標準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規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市環保局制定了《濰坊市按行業環保先進標準審批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的具體操作程序》現予印發、施行,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縣(市、區)環保局收到通知后,將《具體操作程序》轉發轄區內各企業。今后凡是建設項目環評審批要按照《具體操作程序》進行。
二、《具體操作程序》適用于市環保局審批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各縣(市、區)環保局可參照執行。
附件:《濰坊市按行業環保先進標準審批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的具體操作程序》
濰坊市環境保護局
2015年8月11日
濰坊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2015年8月11日印發
附件:
濰坊市按行業環保先進標準審批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的具體操作程序
為落實《濰坊市按行業環保先進標準管理重大項目暫行辦法》,規范按行業環保先進標準審批建設項目,提高行政辦事效率,確保按行業環保先進標準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規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制定本操作程序。
本程序所稱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是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和環境影響登記表以及因建設項目發生變更而編制的變更報告、補充報告、后評價報告等。
一、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制
建設單位組織環評機構編制環評文件時,建設項目執行的環境標準應當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國家和地方標準,鼓勵建設單位自行決定執行行業環保先進標準。
建設單位應當科學、全面地分析和確定項目的生產工藝、技術裝備、污染物產生情況以及防治措施,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和技術裝備,采取技術先進、成熟可靠、經濟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確保污染物的排放達到確認的標準。
以上內容在環評文件中應明確表述,環評文件的編寫除要滿足最新的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的規范要求外(化工類項目可參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制藥建設項目》),化工類項目還要達到附件中的要求。
二、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申報
(一)申報
1、建設單位可將建設項目申報材料直接報送濰坊市政務服務中心市環保局窗口,也可通過郵寄方式送達或通過濰坊市政務服務中心網上申報系統進行申報。
2、建設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對所有申報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送審版)(紙質版一式4份,電子版1份);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信息公開版)(紙質版1份,電子版1份);
注:報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信息公開版)前,建設單位和環評機構必須認真審查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內容,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刪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等內容。我局在受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信息公開版)后,原則上不再對上述內容組織審查,直接進行公示。
(3)縣級環保部門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查意見(紙質版);
(4)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應提交的其他文件(電子版或紙質版)。
(二)初審與受理
濰坊市政務服務中心市環保局窗口對建設單位報送的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初步審查主要把握以下要點:
1、是否處于禁批、限批區域;
2、是否符合環境保護部公布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規定的環評等級的要求;
3、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是否具備相應的資質;評價及審核人員簽字表是否齊全;
4、按照分級審批權限規定,申請事項是否屬于市環保局審批的權限范圍;
濰坊市政務服務中心市環保局窗口當場完成初步審查,提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意見,不予受理的要同時說明理由或需要補正材料的內容。
三、技術評估審查
通過初審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由市環保局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評估審查。對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技術評估審查主要把握以下要點:
1、與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符合性
從項目規模、產品方案、工藝路線、技術設備等方面,評估建設項目與法律法規、環境保護規劃、資源能源利用規劃、國家產業發展規劃和國家行業準入條件等有關政策的符合性。
2、清潔生產水平
從能耗、物耗、水耗、污染物產生及排放等方面,與國家頒布的清潔生產標準或國內外同類產品先進水平相比較,對建設項目的原料、工藝、技術裝備、生產過程、管理及產品的清潔生產水平進行綜合評估審查。
3、環境保護措施與達標排放
評估審查建設項目實施各階段所采取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的可靠性和合理性,包括污染防治措施、生態恢復措施、生態補償與保護措施、環境管理措施、環境監測監控計劃(或方案)、施工期環境監理計劃以及“以新帶老”、區域污染物削減等。
要求所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技術經濟可行,設備先進、可靠,符合行業的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符合行業清潔生產要求,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二次污染防治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步實施。
4、環境風險
評估審查項目建設存在的環境風險制約因素,從環境敏感性角度評估建設環境風險可接受性。
評估審查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污染事故處理應急方案的可靠性和合理性。
5、環境影響預測
評估審查建設項目實施后的環境影響程度與范圍的可接受性。
6、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
評估審查建設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與國家總體發展目標的一致性,與地方政府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的符合性,采取的相應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措施的可行性。
7、公眾參與
評估審查公眾尤其是直接受到工程環境影響的公眾對項目建設的意見;分析建設單位對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意見采納或者未采納的說明的合理性。
四、環評文件審查
市環保局環評科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版)進行審查。審查主要把握以下要點:
1、是否符合省環保廳印發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原則(試行)》(魯環函〔2012〕263號)規定的建設項目審批原則和要求;
2、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的產業政策要求;
3、生產工藝和技術裝備是否符合清潔生產的要求,新建和改擴建項目清潔生產水平至少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引進項目清潔生產水平力爭達到國際先進水平,至少不低于引進國或地區水平。
對于目前尚未發布清潔生產標準的行業,將項目清潔生產水平的主要評估指標與國內外同行業的代表企業進行對比分析,應達到或高于現有代表企業的水平。
4、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是否技術、經濟可行,設備是否先進、可靠,能否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5、環境風險是否可接受,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污染事故處理應急方案是否可靠、合理性;
6、環境質量現狀評價是否符合實際,主要環境問題是否闡明,環境影響預測參數選擇是否合理,預測結果是否正確;
7、總量控制指標是否符合國家和地方的要求;
8、選址、選線環境可行性結論是否明確,評價結論是否正確。
五、審批
對環境影響較大、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由市環保局建設項目集體審批委員會研究審批。對于符合環保要求經研究決定批準的建設項目,起草、送達批復文件;對于不符合環保要求經研究決定不予批準的建設項目,書面通知申報單位,并說明理由。經研究決定暫緩審批的建設項目,根據建設項目集體審批委員會的要求通知申報單位補充完善有關材料后,重新進行申報。
化工類項目環評文件編寫規范要求一覽表
環境影響評價專題(章節) |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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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標準 |
建設項目執行的環境標準,應當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國家和地方標準。 對于總量指標缺乏的建設項目或全市的重大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可自行確定嚴于國家和山東省地方標準的環保排放標準,環評報告對此應作出明確結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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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析 |
工藝流程及 產污環節 |
數據資料要具有真實性、準確性,采用類比或引用資料時,應充分分析其可比性和時效性。 根據設計資料、同類裝置類比、物料平衡分析、生產設備(設施)的技術性能參數等基礎資料,按生產裝置(或工藝單元)分析并描述工藝流程,包括原料配置、生產、產品包裝、污染物處理等,以及中間過程的物料流轉、物料回收。說明物料投加位置和方式、物料走向、主要操作條件、產物和污染物排出位置,污染物去向、物料回用和套用去向。注意對原輔材料及中間反應過程產生的特征污染因子的分析。 化工類項目的重點工藝單元包括儲運、加料、混合、反應、分層、洗滌、過濾、干燥、萃取、蒸餾或精餾、結晶、吸附和脫附、粉碎、篩分、包裝、真空系統、污染物處理等。 給出帶產污節點的工藝流程圖,工藝流程圖由工藝單元中主要生產或操作步驟組成,工藝流程圖應重點反映主要物料流向、產污節點(即污染源),并對產污節點分類編號,與工藝流程敘述保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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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分析 |
根據工藝原理和生產特點,對建設項目的各生產裝置進行物料平衡分析并匯總,給出投入產出比、物料損失率。物料平衡分析應根據設計資料、同類裝置類比、生產設備(設施)的技術性能參數或基本的科學原理等基礎資料進行,做到實事求是、準確可靠。 使用溶劑的建設項目應進行溶劑平衡分析。說明溶劑回收工藝,并從設備選型、回收工藝條件等方面論證工藝的可行性,明確溶劑的回收率及去向。 有毒有害物質或其中的主要化學元素應進行流向平衡分析,分析其最終流向和存在形式。 進行水平衡分析,給出新鮮水用量、重復水用量,以及廢水產生量、處理量、回用量和最終外排量,明確具體的回用部位,計算水重復利用率、污水回用率等,對水資源利用水平進行分析。 按生產周期(批次、日或年)分別給出物料平衡圖、平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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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排放分析 |
根據工藝原理和流程,分析污染源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給出污染源排放特征表,表中污染源編號與工藝流程圖對應。 a)廢氣污染源排放特征表應包括:污染源名稱、所在裝置、編號、廢氣排放量(m3/h或m3/d)、污染物名稱、污染物濃度(mg/m3)、污染物排放速率(kg/h)、排放規律(連續或間斷,間斷排放的給出單位時間內的排放次數,每次持續的時間)、處理措施、排氣筒高度(m)、內徑(m)、排氣溫度(℃)、排放去向、無組織廢氣排放特征及污染物全年排放總量。 b)廢水污染源排放特征表應包括:廢水污染源名稱、所在裝置、廢水排放量(m3/h或m3/d)、污染物名稱、污染物濃度(mg/L)、排放規律(連續或間斷,間斷排放的給出單位時間內的排放次數,每次持續的時間)、處理措施、排放去向。 c)固體廢物排放特征表應包括:固體廢物名稱、產生的裝置(或工藝單元)、編號、主要成分和含量、分類、去向。分類按《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進行,名錄中未明確列出的,可依據企業對現有同類固體廢物按GB5085已鑒別的結果進行分類。 d)噪聲源排放特征表應包括:噪聲源名稱(設備或工藝單元名稱)、所在裝置、規律(穩態或非穩態)、噪聲級(dB(A))、降噪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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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措施及達標排放分析 |
說明建設項目擬采取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包括廢水、廢氣治理措施,資源回收利用措施,工業固體廢物處置措施,噪聲控制措施等。列表給出污染物經環境保護措施處理后的排放情況及執行的標準,分析建設項目的達標排放情況。對于尚未達標排放的污染物,應對環境保護措施及與污染物有關的工藝流程提出改進方案,保證污染物達標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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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清潔生產與循環經濟分析 |
清潔生產分析原則 |
清潔生產應遵循“源頭削減、綜合利用、降低產污強度、污染最小化”原則,符合清潔生產工藝、清潔能源和原料、清潔產品要求。依據或參照國家發布的品清潔生產標準或技術指南指標內容,進行建設項目清潔生產水平分析。國家未發布相應清潔生產標準或技術指南的,應從先進工藝和設備選擇、資源與能源綜合利用、產品、污染物產生、廢物回收利用等方面進行分析,并與國內外先進的同類生產裝置技術指標進行對比。對于改建、擴建、企業搬遷項目可與改建、擴建、企業搬遷前進行對比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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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工藝與裝備 |
工藝路線及先進性 |
采用簡單、成熟工藝,體現資源利用率高、產污量少的工藝先進性和可靠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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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特點和改進 |
優化工藝條件和控制技術,體現資源能源利用率高,反應物轉化率高,產品得率高以及產污量少的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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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先進性和可靠性 |
采用優質高效、密封性和耐腐蝕性好、低能耗、低噪聲先進設備。根據項目的生產工藝流程,按生產裝置(或工藝單元)列表給出主要生產裝置或設施,并分析環保方面的先進性。對現有項目進行升級改造的,要給出有污染物產生和排放的重點生產設備的現狀照片和升級改造后的照片,并分析升級改造的環保先進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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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性物料或高污染燃料的限制或替代 |
采用無毒害或低毒害原料和低污染的清潔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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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與能源利用 |
原料單耗或萬元產值消耗 |
體現高轉化、低消耗、少產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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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能源單耗或萬元產值消耗(動力及燃料消耗) |
體現能源的梯級利用和綜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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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資源單耗或萬元產值消耗 |
體現水資源的重復利用和循環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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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產生強度 |
單位產品生產(或加工)過程中,產生污染物的量(末端處理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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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物回收利用率 |
體現廢物、廢水和余熱等進行綜合利用或者循環使用途徑和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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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環境保護措施及經濟技術分析 |
廢氣治理 |
a)針對建設項目生產工藝廢氣產生情況,結合國內外同類廢氣污染物先進治理設施運行實例,對廢氣治理進行多方案技術經濟比選論證,提出推薦方案。應重點關注高/劇毒化學物質、持久性有機污染物、“三致”物質及惡臭氣體等特征污染物的有效治理。 給出廢氣處理工藝流程圖,說明有組織廢氣治理方法原理,明確其處理能力、處理流程、處理效果、主要設備(構筑物)及操作參數、最終去向等。 b)對原輔材料、中間產品的儲存、輸送、投(卸)料與工藝操作,產品包裝與儲運等過程進行無組織逸散的防范或減緩措施分析;重點從設備選型、系統密閉、規范操作、無組織廢氣的收集處理及其監控等方面進行論述,提出污染治理措施。 c)針對廢水(廢液)處理設施、輸送及儲存等環節,提出防止惡臭、有毒、有害氣體逸散措施;注意廢氣處理過程產生的二次污染及防治措施分析。對吸附設施,應給出廢吸附劑的產生量并提出處置措施。 d)對依托原有設施,從原設施運行效果及負荷的可承受性進行技術可行性分析。 e)按有組織、無組織廢氣源匯總給出廢氣治理措施一覽表,包括處理或回收設施名稱、處理工藝、污染物去除效率、資源回收量(回收率)、投資及運行成本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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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水治理 |
a)分析工藝廢水分質預處理的合理性,闡述特征污染物、高濃度有機廢水、高含鹽廢水等預處理措施工藝原理、處理流程、處理效率(回收率),論證預處理措施的技術經濟可行性;對于難生物降解的高濃度廢水宜采取焚燒等處理措施,低濃度廢水應從嚴控制難生物降解污染因子的排放限值。 b)給出廢水處理工藝流程圖。依據全廠各股廢水水質,對全廠廢水處理流程進行多方案技術經濟比選論證。闡明廢水處理工藝原理、處理能力、處理流程、主要設施(構筑物)及設計參數、各工藝單元污染物去除效率、處理成本等,結合國內外同類產品先進的生產廢水處理設施運行實例,論述廢水處理流程的合理性和污染物達標排放的可靠性。重點關注持久性和難降解有機污染物、“三致”物質、對水生生物有劇毒、對環境敏感及高活性的藥品活性成分等特征污染物的有效處理。 c)對依托原有廢水治理設施或委托其他單位處理措施,應根據廢水的可生化性和特征因子去除效率、原設施及接收單位治理設施的運行效果及負荷的可承受性等方面進行技術分析。提出特征污染物的納管控制限值建議。報告書后應附與接收單位簽訂的意向接收協議。 d)給出建設項目廢水治理措施一覽表,包括處理設施名稱、處理工藝、污染物去除效率、資源回收量(回收率)、投資及運行成本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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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體廢物處置 |
a)根據固體廢物的性質,分析對其采取預處理、綜合利用、無害化處置等措施的可行性。 b)分析固體廢物廠內收集、臨時儲存、轉運過程防止二次污染措施的可行性,產生的危險廢物必須按照GB18597進行貯存。 c)固體廢物進行綜合利用,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提出防治二次污染措施以及接收方的證明等。 d)廠內自建危險廢物焚燒爐,應按照GB18484和HJ/T176的相關規定,論證選址的可行性和治理措施的有效性。應給出焚燒物料的組成及理化性質、焚燒爐爐型結構、材質、技術性能指標、尾氣處理工藝等,重點分析控制二噁英產生的措施以及尾氣達標排放的可靠性。 e)危險廢物等固體廢物委托其他單位焚燒或填埋處置,應分析受委托單位的技術和能力可行性。報告書后應附與接收單位簽訂的意向接收協議和接收單位的運營資質。 f)生物生化制品制造中的發酵類制藥應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發酵后處理過程產生的廢渣屬性,提出可行的處理處置措施。 g)給出固體廢物處置措施的一次性投資,處置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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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聲防治 |
建設項目噪聲源主要為:室內的機械設備噪聲,室外制冷設備噪聲、冷卻塔噪聲、管道噪聲和放空噪聲等。 根據建設項目噪聲源的特點,有針對性地提出降低室內設備噪聲級、控制室外噪聲源噪聲級的措施,分析降噪效果。給出噪聲防治措施的一次性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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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與土壤 環境保護 |
建設項目污染地下水與土壤的主要途徑為: a)生產裝置跑、冒、滴、漏至廠區地面,并滲漏至地下水和土壤環境; b)地下污水管線和廢水檢查/檢修井發生滲漏、廢水處理設施的廢水儲存和處理構筑物發生滲漏; c)危險化學品儲罐發生滲漏; d)危險廢物臨時儲存設施底部發生滲漏。 根據建設項目地下水和土壤保護目標,依據廠區設備布置,分析可能存在的污染源頭與污染物質,分析其滲漏途徑,提出切斷滲漏途徑并監控地下水與土壤質量的環境保護措施。給出地下水與土壤環境保護措施的一次性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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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廠址 |
企業搬遷項目退役廠址處的地下水和土壤進行監測。依據監測結果與土地利用規劃,分析現有場地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狀況,評價場地環境質量狀況及環境風險,對建設單位提出退役廠址造成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治理方案、計劃要求,給出環境保護措施的一次性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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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帶老”措施 |
a)按照“以新帶老”原則,對查找出的企業現存的環境問題或污染隱患提出技術合理、經濟可行的解決措施。 b)給出“以新帶老”措施的名稱、工藝或方法、投資、運行費用、預期效果。 c)“以新帶老”措施技術要求同上。 d)核定“以新帶老”措施對污染物的削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