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規范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
為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改進我省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咨詢機構備案工作,規范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程序,提高全省清潔生產審核管理水平,5月5日省環保廳組織濟南等10個市環保局召開了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座談會。與會人員就進一步做好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和改進咨詢機構備案、規范清潔生產審核驗收和加強重點企業落實清潔生產中/高費方案情況的事中管理,以及通過清潔生產審核工作促進環境管理等提出了意見建議
主要建議有:
一是積極行動,堅決落實國家和省有關要求。取消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咨詢機構備案,是貫徹《國務院關于規范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行為改進行政審批有關工作的通知》(國發〔2015〕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通知》(國辦發〔2015〕)31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發〔2015〕6號文件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精神和要求的具體措施,在強化企業落實清潔生產法律主體責任和各級環保部門監督管理責任并建立企業公開承諾制的基礎上,由企業自行開展或委托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并編制上報清潔生產審核報告,在減輕企業負擔的同時,倒逼企業認真組織開展審核,找出治污設施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以問題為導向,制定中/高費解決方案,并加以落實。
二是探索建立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公開承諾制。按照國家要求,向應開展清潔生產審核的重點企業下達告知函,由企業法人代表或環保委員會主任書面承諾依法落實清潔生產要求和減污方案的時限等內容,增強企業主動性和自覺性。
三是制定重點企業的事中事后監管辦法。明確企業、審核驗收機構、專家的責任和義務,強化各級環保部門的監督管理責任。注重清潔生產與大氣十條、水十條以及國家有關污染防治的規劃計劃銜接,提高清潔生產審核在環境管理工作中的效能,發揮清潔生產審核對污染防治和環境管理的推動作用。
四是規范清潔生產審核評估驗收程序。對照國家和省法律法規,依法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和驗收工作。按照依法公開和分級管理的原則,規范簡化審核驗收程序,減輕企業和基層環保部門的負擔。
五是加大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定期在網站或其他媒體公布各重點企業的清潔生產報告、專家審核意見、治污措施運行情況和污染物減排效果,接受公眾監督,督促企業將環保要求落到實處。